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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固定资产)

您好,现在程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固定资产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apple007060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一)主讲老师佟志强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3、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4、【提示】“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5、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6、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7、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

8、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9、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10、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

11、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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