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刚刚消息,触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陈同佳案”当事人陈同佳今日(23日)近9时在西贡壁屋监狱刑满出狱,并向潘晓颖家人鞠躬致歉。
陈同佳表示“因为我自己做了些无可挽救的错事,为他们(潘晓颖父母)带来好大的伤痛,我自己的内心受责,所以我愿意为自己的冲动,犯下的错事,返去台湾自首,服刑受审,希望她的家人释怀,晓颖安息。”
事件经过是怎样的?
陈同佳2018年2月偕女友潘晓颖赴台游玩,其间在酒店房间发生争吵,女子被其箍颈致死,复遭塞入行李箧拖至荒郊弃尸。在本港被警方拘留期间,陈同佳对此直认不讳,但由于案发地点不在港,证人与证物俱无,控方无法就杀人案提出起诉,就算要求作为背景考虑也不获法庭接纳,只能控以处理“犯罪得益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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