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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私募基金监管拟修订 个人LP投专项门槛升至1000万元

导读 《科创板日报》12月9日讯(记者 敖瑾)周末重磅,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后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管办...

《科创板日报》12月9日讯(记者 敖瑾)周末重磅,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修订后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管办法,共10章82条,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适用范围、细化规范性要求、完善全链条监管、明确监管要求、明确私募基金退出和清算要求以及完善合格投资者标准等。其中,完善合格投资者标准这一项,在创投圈引起了热议。

修订后的私募投资监管办法,对LP门槛做出了差异化设定,将单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并对投向未托管、代销、投向不动产、单一标等特殊情形的私募基金,要求实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投向单一投资标的的自然人,单笔实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简单来说,即盲池基金的LP,投资门槛从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而专项基金的LP,投资门槛提升到了500万元,而如果是自然人LP投专项,门槛则提升到1000万元。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还要求,“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对于这一提高LP出资门槛的新规,大多数创投机构人士的第一反应都是,“募资难度又要增加了”。

尤其是在专项基金更受到个人LP欢迎的当下,募资门槛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的要求,在IR群体中反应激烈,尤其是主要面向高净值个人投资者的IR。

专项基金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募集时即确定投向某一特定项目,根据汉坤律师事务所在2021年11月发布的分析报告,专项基金的市场占比已达20%左右。

中欧资本董事长张俊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修订后的私募投资管理办法,对个人LP参与股权投资领域有一定影响,“以后更倾向于机构来投,对小LP来说,参与股权投资的机会在减少”。

张俊博士认为这一措施值得商榷,“风险投资特别是天使投资,本质上是一种推动创新的生产力。个人LP的钱是自己赚来的,属于个人自由投资行为,这跟国资GP的钱来源于民众的纳税款,应该加强监督、控制风险的情况又存在不同”。

张俊博士进一步称,新规提高了民间小额股权投资的门槛,“在目前股权投资行业本就不景气的大市场环境下,这个新规也给行业带来了新难题”。

但亦有投资行业人士对新规定表达了不一样的看法。

现象资本创始合伙人饶智对《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LP门槛,有利于出清不专业的机构。“双创以来,的确鼓励了创业之风,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从来没有投资经验、资产管理经验的人开始发基金,就导致了行业一系列乱象。目前,国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超过2万家。”

饶智进一步表示,专项基金受到个人LP关注,也是因为此前存在不少个人LP,在不专业机构的引导下投资盲池基金后收益不佳导致的,“体验不佳后,又走入另一个极端,要求只投确定性强的单项目。但GP做组合,也是为了分散风险、平滑收益,如果只想博十倍的回报,也要做好相应的风险准备。修订的办法拉高了个人投资者投专项基金的门槛,实际上也是在提高个人的决策成本。”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2.2万家,管理基金数量超过15 万只,管理资产规模约 21万亿元。此前的私募基金管理办法,于2014年8月出台。

对于过渡期的安排,修订后的监管办法也进行了明确,“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除了名称、经营范围、实缴资本和高管持股比例外,应当在一年内完成整改;私募基金嵌套层级应当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对存量私募基金不符合其他规定的,完成整改前不允许新增募集规模或新增投资者、不得展期,到期予以清算。”

目前,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仍处于公开征集意见阶段,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4年1月8日。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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