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程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民法总则关于撤销权的规定,民法总则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民法当中存在一些法律系统上方面的欠缺虽然有很多不便,比如物权法,婚姻家庭中的身份中有不便,但是也都在积极改进和完善当中,什么东西都是由不全到全面,由不会到熟悉的一个过程,我们应该学着去接受和学习。
2、那民法总则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为大介绍。
3、 一、撤销权在民法总则一百五十二条中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5、 二、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示意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6、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
7、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
8、 三、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
9、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0、所以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3、 四、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1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五、民法中关于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中国旧《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15、”《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16、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17、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18、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事物有了缺陷就应该得到改正,所以不要怕不完善,我们应该去学会接受,法律带给我们更多的也都是积极的影响,生活的约束人们的遵守社会的美好,都是法律民法带给我们的幸福。
21、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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