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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职称评审结果将互认 具体是什么情况?

2月1日,北京市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加大促进人才跨地区自由流动力度。

  2月1日,北京市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加大促进人才跨地区自由流动力度,不断拓展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范围和领域,实行三地职称评审结果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北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地区人才流动。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优化办事事项,从1.0版的35项增加到4.0版的277项,进一步方便企业和个人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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