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百科精选 > 教委通报(通报教育费) 编辑: 来源: 发布: 2024-10-03 00:00:42 今天凤捷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教委通报,通报教育费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2、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今天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有帮助。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