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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成都可申请“商转公”

财联社10月15日电,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成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即日起成都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根据文件要求,申请商转公贷款,缴存人应满足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两次等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还应满足在本市只有一套住房,对应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设立其他抵押、居住权等条件。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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