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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被判决赔偿原告投资者经济损失共计1827.34万元

财联社10月14日电,蓝丰生化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对涉及宋敬杰等163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被告蓝丰生化赔偿原告投资者经济损失共计1827.34万元。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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