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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允许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多子女家庭买首套房公积金最高贷40万元

财联社9月9日电,《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优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调整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将原备案价格调整期限从6个月调整为3个月,按一房一价申请价格调整备案。支持多子女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住房需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首套住房已结清再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2万元提高至40万元。此外,梧州市允许公积金用作购房前期资金,这意味着梧州市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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