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社会动态 > 财联社8月22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 编辑: 来源: 发布: 2023-08-22 15:51:07 15:47:00 财联社8月22日电,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来源:财联社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